邯郸市畜牧水产局领导班子由8人组成,局机关设有7个处室,机关编制51人,现有36人。局属单位有14个,其中生产经营单位8个、执法单位3个、技术推广单位3个。全局系统现有执法人员89人,负责饲料、良种、兽药、动检、渔政、疫病等6项执法任务。8个生产经营单位中,企业化经营事业单位5个,国有企业2个,股份制企业1个,职工总数1089人。
邯郸市畜牧水产局的主要职责: (一)贯彻国家畜牧业和水产业的法律法规,组织起草畜牧、水产业地方性法规、规章。 (二)拟定全市畜牧业、水产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 (三)拟定产业政策和采取积极措施,引导畜牧业、水产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;负责大型动物养殖场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核和申报工作。 (四)制定全市畜牧水产业科技、教育发展规划,组织科研项目攻关、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,组织指导畜牧、水产人员专业技术培训。 (五)拟定全市畜牧水产业龙型经济发展规划,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健康发展。 (六)制定全市畜禽品种繁育和改良规划;指导生产、繁育和推广畜禽良种的各项工作。 (七)负责全市畜产资源、渔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,进一步开发农作物秸秆资源;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。 (八)组织领导全市兽医医政、兽药药政、药检和畜禽防疫、检疫工作。 (九)负责渔业监督管理,维护渔业生产秩序,防治和监测水生动植物病害,监督管理渔用药物和饲料的生产经营。 (十)组织全市畜牧、水产行业的涉外经济事务,推动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和外资引进。 (十一)负责畜牧业和水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,对其使用情、况进行监督。 (十二)指导局属单位的工作,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推动局属单位的改革和发展。 (十三)按照规定权限管理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、劳资、机构编制工作;指导全市畜牧、水产行业学会、协会工作。 (十四)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政策管理“邯郸市饲料工业办公室”,建立健全饲料安全体系和无公害畜禽产品检测体系。 (十五)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。 (十六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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